一、“在线办理”由宁波市林业局办公室负责接收。 二、“在线办理”处理方式: (一)所需办理内容涉及相关处室业务的,由办公室交相关处室办理。相关处室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回复内容,交办公室统一回复。5个工作日内,将把回复发布到网上供申请人查询,并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回复。 (三)所需办理内容不属于本局范围内,由办公室按统一格式直接回复。 三、适宜在网上公开的办理事项回复,可在网上发布,请查看办理事项列表栏目。 四、所有申请的网上回复,请通过“办理状态查询”栏目查询,请保管好您的查询码和密码。 五、监督电话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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